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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國標《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實施細則?? 強制性國標《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正式施行,我們今天來詳細了解一下關于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的國家標準有哪些實施細則。 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于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是一種以硅酸鹽水泥、石英砂(可摻或不摻)為主要組分,摻入活性化學物質制成的水泥混凝土用的新型剛性防水材料。按使用方法分為: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和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劑。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國外無產品標準,僅有產品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本世紀初,我國在調查和試驗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01)強制性國家標準,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此類新型防水材料的國家標準。該標準自200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的制定與實施,為“產品—商品—工程實際應用”架起了橋梁。 進入21世紀以來,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的生產與應用獲得了迅速發展。目前,我國生產銷售該種材料的生產企業有三種類型:一是從國外進口活性化學物質(母料),國內生產,向國內外銷售;二是直接從國外進口產品,代理銷售;三是用國內生產研制的母料,自行生產。同時,現行和國家工程建設規范中,也大力推薦使用這種新型剛性防水材料,尤其是在地下防水工程中。在國家質檢總局、住建部聯合發布的《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和《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中規定,選用這種材料應符合《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01國家標準的規定。產品國家標準的制定、工程規范的引用,促進了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在我國大面積的推廣使用。地鐵、隧道、橋梁、水利工程、蓄水池、污水處理廠、地下防水工程等大量應用了這種新型防水材料,獲得了良好的防水效果。 相關專家表示,這次修訂標準的目的就是要研究探索科學的試驗方法,準確反映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滲透結晶的特性;明確定義、進一步界定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與其他水泥基防水材料,以便正本清源,凈化和規范市場,促進該種材料穩步與健康地發展,保證防水工程質量。 新發布的《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與2001版《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相比,取消了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Ⅰ型和Ⅱ型分類;刪除了均質性指標,在技術要求中對其規定了具體值;刪除了防水涂料中“凝結時間”,修改為“施工性”;刪除了7d抗折和抗壓強度,并對28d技術指標作了適當調整;增加了“外觀”、“砂漿抗滲性能”,并在抗滲性能中增加了“去除涂層的抗滲壓力”;刪除了防水劑的泌水率比,修改了減水率、含氣量以及抗壓強度比的指標,增加了外觀、第二次抗滲壓力比;增加了“去除涂層砂漿與混凝土抗滲壓力”的試驗方法;修改了粘結強度的試驗方法;增加了附錄A(資料性附錄)基準砂漿和基準混凝土的配合比。 這次修訂最主要的變化是以28天齡期去除涂層后的砂漿和混凝土的抗滲性能(抗滲壓力、抗滲壓力比)來判定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的滲透結晶性能。專家表示,GB18445—2001中采用的“第二次抗滲壓力”,不能判定該產品的滲透結晶性能,而只能反映其自愈能力。 據了解,標準負責起草建筑材料工業技術監督研究中心與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計劃在第二季度在上海舉辦新國標宣貫班,宣講《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2012)國家標準,以便使生產企業、施工單位、建設部門、科研院所、質檢機構等了解新標準,貫徹新標準,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按照新標準檢驗產品質量,便產品質量更上一層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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